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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榆林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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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榆林商会章程》,对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:

1、会长办公会成员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党支部书记、秘书长、监事长、特邀顾问及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
2、会长办公会议,负责制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、应急事件的研究部署和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
3、会长办公会每周二上午召开例会。其他时间如有重要事项需要研究可即时召开。

4、每次开会的具体时间、内容和要求,由秘书长提出并报请会长决定。会议一般由会长主持或授权常务副会长主持。

5、每次会议要预先列出会议议程,提前通知到人。需要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,由秘书长安排。

6、会前要做好会议准备,提出方案和建议;会议时间要简短,主题要突出;会议要分清主次,议题应有议有决。

7、与会人员要准时到会,不无故迟到或缺席;有事要提前请假。

8、会议按程序进行,一种是先汇报前段工作,再讨论会议提出的议题,然后由主要领导归纳集中,提出具体实施意见;另一种是由主要领导先提出工作意见,交给大家讨论研究,然后再由主要领导归纳、总结和部署。

9、会议对工作安排落实到人的任务,要限期完成,并要检查、督促落实情况;下次会议应先汇。报前段工作,检查落实情况,然后再进行下一个议题。

10、会长办公会议决议须经参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11、每次会议应有纪要,会后及时按范围发给与会人员。